日前,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印发《关于通报表扬在“双争”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》(苏工省企委〔2022〕20号)和《关于命名“江苏省省部属企业文明职工”的决定》(苏工省企委〔2022〕21号),通报表扬了一批在“双争”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,命名了一批“江苏省省部属企业文明职工”。
集团*委巡察办、纪律检查室,扬州分公司主管赵丽分别作为在“双争”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受到通报表扬。南京分公司主管童慧被命名为“江苏省省部属企业文明职工”。(*委办公室)
日前,江苏省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印发《关于通报表扬在“双争”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》(苏工省企委〔2022〕20号)和《关于命名“江苏省省部属企业文明职工”的决定》(苏工省企委〔2022〕21号),通报表扬了一批在“双争”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,命名了一批“江苏省省部属企业文明职工”。
集团*委巡察办、纪律检查室,扬州分公司主管赵丽分别作为在“双争”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受到通报表扬。南京分公司主管童慧被命名为“江苏省省部属企业文明职工”。(*委办公室)